畜牧家禽網 時間:2010/4/29 8:38:00 來源:河北科技報 閱讀數:
豬價下跌,養豬虧本,養豬戶不能總去怨天尤人,要從自身方面尋找原因。事實上,即使是在豬價高峰時,也有養豬戶沒能賺到錢,在低谷時,也有養豬戶沒賠錢。這說明,在同樣的行情下,不同的飼養管理能產生很大的效益差別,也就是說,養豬戶還有很大的效益空間可以提升。
一、向優良品種要效益
1.選擇優良品種。目前,一般瘦肉型良種豬和土雜豬相比較,其售價之差可達每公斤一元左右,因此,飼養瘦肉型良種豬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,如大白、長白、杜洛克、皮特蘭等;養母豬的多養二元母豬,養育肥豬的多養三元豬,這些豬飼養周期短(大多在4~5月齡便可出欄),飼料報酬高。但要注意其對飼料和管理水平的要求較高,飼料應包含優質的蛋白原料且氨基酸的組成一定要平衡。否則,上述性狀難以表現。
2.加強品種改良。用大白公豬配長白母豬,所產的F1長大母豬再與純種杜洛克配種后,所產的F2雜交商品豬即為三元雜交豬,所產生的雜交優勢約為23%,目前大中型豬場多飼養三元雜交豬。我國土種豬耐粗飼,適應性好,抗病能力強,繁殖性能極佳,但生長速度慢、瘦肉率低、料肉比高,可采用改良式飼養三元土雜豬。即使用本地母豬一次,使用洋公豬兩次。這種商品豬體型和瘦肉率都比較好,同時兼有良種豬和土種豬的一些優點,很適合養豬專業戶飼養。選擇母豬要看其父母代,有無遺傳缺陷,軀體結構勻稱,背腰長,肢蹄健壯,前胸后臀豐滿,乳頭數不能少于七對。公豬一定要是純種,符合本品種體型外貌特征,身體結實,四肢強健,腹部緊收,睪丸發育良好,臀肩肌肉發達。
二、降低飼料成本
飼料的選擇是養殖戶最感頭痛的問題之一。目前,市場上銷售的飼料達上百種,價錢也差距很大,該怎樣選擇呢?一般來說,選擇飼料應注意兩個方面,一是飼料性價比要高,二是質量能保持穩定。一味追求皮紅毛亮,能拉黑屎的飼料不可取。一般來說,配合飼料的質量主要包括三個方面:
1.飼料原料的控制。原料是影響質量非常關鍵的因素。如養殖戶使用濃縮料,則要采購玉米和麩皮。玉米不能有霉變,且水分最好不要超過14.5%,麩皮最好直接從面粉廠進貨,如經過中間渠道,則有摻入糠殼粉的可能。養殖戶如使用預混料,則還要購買蛋白質、鈣、磷、鹽等原料。豆粕要注意生產廠家的規模,加工過程中的溫度控制,溫度過高則豆粕呈棕褐色,過低則呈白色。溫度控制不穩定,豆粕則有的生,有的熟,過熟的豆粕,其蛋白質變性,利用率只有正常的70%左右,生豆粕則由于胰蛋白酶抑制因子沒有被破壞,而導致蛋白質消化上的障礙,從而引起豬腹瀉的發生。魚粉價格較昂貴,常有摻假情況,好的進口秘魯魚粉其蛋白應在62%以上,國產魚粉除外觀細度上沒有秘魯魚粉均勻外,內在質量完全可以和進口魚粉媲美。
2.飼料配方的控制。養殖戶最好能按飼料廠家的推薦配方使用,但如果本地有更加豐富的廉價原料,可請飼料廠家的配方師單獨制作推薦配方,切忌自己隨意添減。一般來說,在豬的育肥階段,養殖戶如追求高的瘦肉率,則麩皮的添加量可稍大一些,大豬可達20%~25%,但如果追求生長速度,則可將麩皮的添加量控制在15%~18%。配方一旦確定,不要經常更換,如果不斷地用廉價原料取代價格高的原料,最后豬的生產性能將大受影響。
3.加工工藝的控制。有條件的養殖戶可自己混合配制全價飼料。應注意的是稱量一定要準確,混合時間一定要充分。原料的添加順序應遵循由大到小的原則。在進行手工拌料時,先倒一層玉米粉,再倒一層濃縮料,再倒一層麩皮,最后來回翻動直到均勻為止。混合均勻性是保證養殖效果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,千萬不能忽視。
三、狠抓飼養管理
良好的飼養管理是養豬能否獲利的關鍵。俗話說:三分管理,七分效益,可見管理之重要。要根據豬的不同階段實施不同的管理方法。應妥善地處理好不同階段豬的溫度、濕度、密度、飲水、通風換氣等方面的問題。同時注意操作的程序和規范化。圈舍選址和建設要科學,做好防暑抗寒,減少因飼養不當而引起發病。總之,要給豬只創造良好而舒適的生活環境,盡量減少各個方面的應激,增強豬只的抗病能力。
四、加強疾病防治
1.實施科學的免疫程序和嚴格的衛生消毒制度。養豬戶千萬別自充獸醫,更不要貪小便宜從個體獸藥門市買疫苗回家自己給豬打針。養豬戶必須根據自身豬場實際和周邊情況,請專業人士來制定本場的免疫程序,從縣區獸醫站選購正規疫苗,由鄉鎮獸醫實施防疫注射,實施國家規定的免疫標識和免疫檔案制度。最好能自繁自養,全進全出,并制定嚴格的消毒制度。
2.加強防疫和疫情監測。養豬戶應主動配合縣區獸醫站,做好生豬的防疫和疫情監測工作,確保業務主管部門能及時掌握防疫動態,搞好本地區生豬防疫工作。一旦發生疫情,應在規定的時間內,向當地鄉鎮獸醫站報告,并配合縣區獸醫站做好疫情的撲滅工作。
3.加強檢疫,減少疫病傳播。養豬戶必須服從國家有關檢疫規定,所有生豬調出和購進,必須經當地獸醫檢疫部門實施產地檢疫和調運檢疫,以防止疫病的傳出和傳入。
4.病死豬必須實行無害化處理。出售和收宰病死豬是違法行為,所有的病死豬都必須在獸醫人員的指導下進行無害化處理(焚燒和深埋)。所有農戶都有對出售和收宰病死豬等違法行為監督的權利和義務,對于因出售和收宰病死豬而造成疫病傳播和疫病流行的單位和個人,應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