畜牧家禽網 時間:2010/3/9 10:16:00 來源:今晚報 閱讀數:
簡要內容:9月1日起實施的《天津市畜牧條例》明確規定,生鮮乳生產、收購、貯存、運輸、銷售過程中禁止添加任何物質,生鮮乳收購站必須取得收購許可證方能開辦,保證市民喝上“放心奶”。
人民網·天津視窗8月25日電:9月1日起實施的《天津市畜牧條例》明確規定,生鮮乳生產、收購、貯存、運輸、銷售過程中禁止添加任何物質,生鮮乳收購站必須取得收購許可證方能開辦,保證市民喝上“放心奶”。
《天津市畜牧條例》規定,不得隨意開辦生鮮乳收購站,應當由取得工商登記的乳制品生產企業、奶畜養殖場、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開辦,并取得所在地區、縣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生鮮乳收購許可證。未取得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的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購生鮮乳。條例明令禁止在生鮮乳生產、收購、貯存、運輸、銷售過程中添加任何物質。
在嬰幼兒奶粉生產過程中,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,或者生產、銷售的嬰幼兒奶粉營養成分不足、不符合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的,依法將從重處罰。(黃建高 耿昀耀)